一个成熟的小建议

还是不要用“只见过一面 隔了几个月还能叫得出名字”来衬托赵医生的惊为天人了吧。

要是这个第一次见面有足够份量的话,另当别论。

有些作者又不想过多地渲染第一次相遇,又要制造深刻印象。这个立意是好的,但是梗给得不到位,让人觉得“这也太没说服力了吧”。

如果非要说
——厚!我赵医生就是长得好看,气质出众不行吗?
——没问题啊。

可是仅仅因为长相就被连名带姓地记住了,这只会让谭总“贵人多忘事”“什么花花绿绿没见过”的可信度大打折扣。

参考《将就》,第一次见面觉得赵医生像麋鹿

大半年后再听到“赵医生”三个字,谭宗明努力回想了半天才把人和名字对上号“那个麋鹿啊”

有了这个记忆点,留下印象就再天经地义不过了。

试问,去过一次的地方,能说出那个路名还是标志性建筑的可能性哪个更高?

没梗可铺也不打紧,不妨借助一些代号,像是“上次碰到的骨科医生”“小曲的那个小男朋友”。

都比直接叫出名字要经得起推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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